发表时间: 2025-01-02 08:47:42
作者: 徐庆
来源: 迈奇咨询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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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准备离职,老板要我把项目做完再走,我要做完再走吗?
现在准备离职,为什么离职是因为公司发绩效奖金的时候根本没按自己的产值去发放,让我白干,所以萌生了离职的想法,但是手头上有项目在做,老板想让我把项目做完在走,做完这个项目要两个月左右,甚至更长。然后我只想快点走,老板就说做事情要有始有终,把这个项目完成了再走。不晓得要不要做完了再走?
答:你要离职,老板希望你把项目做完再走,不算道德绑架,是合理的要求;但是你可以满足他的要求;也可以不满足他的要求,只要你按照劳动法规定,尽好你的离职义务就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员工离职,只需要和公司协商一致,或者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后30日内完成工作交接,就可以正常离开,不存在任何问题。
当然,很多时候,法律只是最低要求。如果你希望自己的职场形象更正面,可以做得更好。一个只顾自己不考虑他人利益的人,在职场上不会受欢迎;相反,如果你能在离职时能照顾到原单位利益,把项目做完,帮助了原单位,你在下家公司也会更受欢迎。
所以,如果你还没有找好工作,或者还没有和下家公司明确上班的具体时间,也没有特别紧急的事情一定要早点离开,还是建议你把手上的项目做完再走。尽管这家公司没有按要求发放绩效奖金让你不满,但是既然已经确定离开,何必在乎剩下的这点时间呢?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在职场上,做事有始有终的人在任何单位都是受欢迎的,这是一个人做事的基本准则,也会帮助你留下好的职场口碑,有利于你在职场的长期生存。
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