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4-11-14 08:46:36
作者: 徐庆
来源: 迈奇咨询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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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江西某设计院院长“工资是按月给,不是按22天,不要以为周末就是非工作时间”的言论?
答:有些事情能做不能说,说出来就错了。这个院长错在不只说了,还被人抓住了把柄,竟然有人在网上爆料了,但也到此为止,不会有任何改变。
这个院长所谓的“不当言论”看起来政治上不正确,但只不过是把体制内的常规揭示出来而已,从来没有变过,未来有没有可能改变,难说。
我们有世上最严格的《劳动合同法》,也有世上最长的工作时间,看起来是个悖论,但也说明了说一套,做一套的国人逻辑。真要较真,也只不过内火攻心,把自己伤了而已,和其他人没有任何关系。
“工资是按月给,不是按22天,不要以为周末就是非工作时间”,说明该院长不是不懂法,而是非常懂法,不然说不出22天的概念,虽然如果硬抠法律字眼,还是有点小瑕疵,严格按《劳动法》计算,一个劳动者的每月计薪天数是 (365-52*2-11)/12=20.83天,其余的法定节假日虽然不上班但也要计付工资的。周末就是非工作时间,但如果当事人不当回事,你还真的没有办法。现在互联网行业的996,公务员体系的5+2,白加黑都已经是行业惯例。你在网上怎么炒作都可以,但也不妨碍别人仍然我行我素。
当然,你可以拒绝加班,但别人也可以拒绝你上班。既然上班,就没有拒绝的权利;真的想要权利,有些个人时间的保障,最好还是把英语练好点,到欧美公司工作吧。
我在上海和老外打交道时,周末和下班时间从来不敢去骚扰他们,当然,他们也从来不会在休息时间主动打电话给我。休息时间在欧美公司里,是被完全尊重的。
2007年,我在上海,做西门子一家公司的猎头业务,对接人是一个德国人,公司的CFO,有一次见面谈过项目进展后,他告诉我,自己将要有一个月时间离开中国休假,相关业务等他休假后才能继续。他休假期间,我给他的公司邮箱发过一份电子邮件,告知项目进展情况,以为他多多少少会看下;但他竟然真的在一个月里没有打开邮件,没有任何回复。 和欧洲人一起工作的时间长了,我也慢慢学会了把工作和休息分开,人的精神状态顿时好了不少,效率也提高不少。但我清楚地知道,想把休息和工作分开,在与国内企业(无论是私企、国企)打交道时,是不可能行得通的。
尊重自己的休息权利,尊重员工的休息权利,尊重合作方的休息权利,对于当下的国人来说,可能只是奢望;至于若干年后,国人发现卷除了让人更加精疲力竭,效率更加低下之外,没有任何意义时,会不会有所改变,就不知道了。
我到现在从事HR管理和咨询已经26年了,发现在国内,除了炒作一些新概念外,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迟迟没有长进,现在原因突然找到了,当员工的权利没有保障,当管理完全没有效率,只知搞人海战术时,所谓的人力资源管理其实是没有空间的。高调时,你叫资源;实际你总是人力。一个只讲人才不讲管理不考虑管理成本的国度,哪里来的人力资源。
徐老师